中新網北京1月22日電(記者 於立霄 陳建)北京第一部防治大氣污染的地方性法規今天獲每年一度的地方人大會議高票通過,正式出台,將於今年3月1日起實施。為遏制排污企業屢禁不止的環境違法行為,法規制定了“上不封頂”的處罰條款。
  在22日閉幕的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上,《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由690餘名市人大代表投票表決,獲得高票通過,其中有659人贊成、23人反對、14人棄權。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的報告顯示,為期4天的審議中,共有211位代表對條例草案提出了443條修改意見,認為要用最嚴格的防治制度,應對當前嚴峻的大氣污染形勢。
  眾多代表在審議時指出,原有條例草案還不夠嚴厲,罰款數額不夠高,沒有規定按日計罰等,建議修改相關條文,以最嚴格的法律責任追究制度,重典治污,嚴厲懲治違法行為,使當事人不願違法、不能違法、不敢違法。
  為體現嚴防嚴治、嚴懲違法的原則,條例中的“法律責任”章節增加到40條,占條例總數的30%;條文中的20多處“應當”都改成了更嚴厲的法律語言:“必須”。
  為遏制排污企業屢禁不止的環境違法行為,條例規定了“上不封頂”的處罰條款,明確規定,再次或多次違反同一規定的排污企業,可以在上一次罰款金額的基礎上加倍處罰,並且無上限限制。
  條例規定,市政府應當實行大氣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定期公示考核結果。
  在加重政府防治污染責任的同時,條例也賦予市政府相當大的權力,其中包括可採取交通管制,調控機動車數量;在大氣受到嚴重污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時,實施“五停一限”的應對措施:企業停產、限制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戶外體育課等。
  今天閉幕的人代會上,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表示,此次大會保證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職權,保障了人民參與立法的權益,推進了民主立法,科學立法,提高了立法的質量,把北京的立法工作提高到了新的水平。(完)  (原標題:北京重典治污 “上不封頂”處罰排污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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